看完了肯尼思·布拉纳自导自演的《Hamlet》,四个小时的长度与其说是电影不如说是舞台剧,坟地的那一幕就像是舞台剧的布置。
肯尼思饰演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疯狂、满溢着怒火却又时时刻刻不被理智与现实所节制的人。内在的复仇欲望与外在现实条件的不允许造就这一个犹豫不决的王子形象。父王的驾崩与母亲的迅速改嫁造成了哈姆雷特内心的虚无感,而透过父王的鬼魂得知仇人的真面目才是哈姆雷特疯狂的真实原因。说是疯狂我却觉得仍有些不恰当,外表的疯狂恰是内心燥郁的体现,渴望复仇、藉慰先王之灵,然而现实中却找不到叔父谋害自己父亲的真凭实据,自己能听信的唯有鬼魂的密语,在他人看来不过是疯言疯语。这场复仇的悲剧,就正正是以哈姆雷特的疯狂串起来的。所以,哈姆雷特才只能安排一群伶人演一场戏中戏,让人发掘叔父心中的潜藏的良心不安,告发叔父的弑凶罪行。戏中戏的美妙就在于此。
最后哈姆雷特与奥菲莉亚的哥哥决斗那一幕也是挺有意思的。奥菲莉亚的哥哥奥斯里克就像是个低配版的哈姆雷特,同样是留学途中得知父亲被杀匆匆回国,同样复仇心切。不过,不同在于复仇心切的奥斯里克着了奸诈油滑的国王的道,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最后奥斯里克与哈姆雷特两个将死之人完成了谅解,王子也完成了复仇。不过那狡诈的叔父还害死了自己夺权目的之一的王后,背上又多了这么多罪孽,等待他的唯有来自地狱的苛刑吧。
这场悲剧是一场时代的悲剧。正因如此,拥有黄金之心明星般的哈姆雷特的陨落才让人特别惋惜。剧中处福丁布拉斯所说的“因为假如他曾登基即位, 那他必定是个英明的君主。”一个贤明的君主最初也是最后的命令不过是命令英国把两个奸诈小人处死。哈姆雷特的悲剧也恰恰是时代错位的悲剧,从父亲被杀开始哈姆雷特的人生就已经急转直下,to be or not to be从提出来开始就注定是悲剧。这个时代不允许存在如黄金一般闪耀的心。我们能做的只有像霍拉旭一样,身为丹麦人,却有古罗马人的精神,将这黄金之心通过故事转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