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在图书馆偶然读到Micheal Cunningham的小说《A home at the end of the world》,喜爱有加。书中四个人物就如同生活在美国70、80年代的伊壁鸠鲁,都在找寻着生活中的“幸福”。艾丽斯是乔纳森的母亲,因为与丈夫在婚姻生活上有着心理上的抗拒和生理上的不适,导致了艾丽斯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了儿子身上。被母爱几乎窒息的乔纳森在学校结识了博比并成为好友,乔纳森只有通过博比才能与母亲拉开距离,自由呼吸。博比小时候亲眼目睹了哥哥的惨死,丧失了依靠的他长达后一直恍惚度日。结识乔纳森后,他就加入了乔纳森一家,后来成为了乔纳森的同性恋人。乔纳森考上大学后去了纽约,和一个性情古怪的女“酷儿”克莱儿一起居住。博比在乔纳森的父母搬去沙漠后,不得不到纽约找乔纳森谋生。这三人奇迹般的组成了一个三口之家,两两相爱,同居育子。最后是克莱儿带着她和博比的女儿出走,空空的留下一个末世之家。
小说中最能为电影这种声色艺术所表达出来的华彩亦是黯淡无光,那就是整本小说中无处不在的摇滚音乐!Woodstock、花童与嬉皮士、爱和自由,当时盛行的“乌托邦”思想无疑是借助摇滚乐的形式在人群中激荡开来的。书中人物都在朝着自我迈进,渴望自由的生活,这和摇滚乐的实质内涵浑然相通,音乐成为了表达人物心态和思想的最佳途径。博比一直向往的Woodstock音乐节,不过是他内心想要的生活模式的一个缩影,Rock'n'Roll所激发的不仅仅是血脉膨胀的激情,更是一种美好生活、宛如天堂般的理念!克莱儿正好参加过Woodstock,却告诉博比那没有什么特别,脏的像猪,在音乐节上结识的爱人,不是因为心有灵犀,而是所有人里面只有他有块肥皂。这无疑是作者本人在对音乐“乌托邦”梦想的反思,自由的内涵与形式,个人与集体的融合与冲突。摇滚乐已然上升为一种文化,这使得作者在每个特别的场面中都会加入一首特别的歌曲,让文本和音乐有种互文性的解读。电影则把这个应该浓墨重彩的角色贬低为背景上的点缀,将《Born to run》、《Purple Haze》等经典弃而不用,又让《Susanne》、《Just like a woman》等精品施展不开拳脚。
演员的选角倒是相当贴切,但形似神不似的演出却又令人失望不已。茜茜·斯派克向来演技细腻、有层次感。这次却像足了《隋唐演艺》里的程咬金,来来去去就那么三板斧,使完了便了事。在很多场景中我们会发现她的表演非常的突兀,不连贯。这不能说她这次出镜太为脸谱化,的确是剧情阻碍了她的发挥。科林·法瑞尔把博比演成了一截木头,只需挂上些装饰物品就可以直接当圣诞树往家里拖了。博比在恍惚的外表下有着最为敏感的内心,在梦游状态的生活中不时还会说出诗人的话语。可是法瑞尔除了把他那两条浓眉舞来弄去之外,就没有任何的招术可言。细致的内心戏无影无踪,活脱脱的蜡笔小新好莱坞帅哥版!出演过《She's so Lovely》罗宾·莱特·潘这次一点都不可爱,把克莱儿折腾成个巫婆。古怪的装束是克莱儿的标志,和男的结婚、和女的亦可结婚是她“酷儿”的本色,但不要忘记作者在书中一个细节处说出了克莱儿的底细,她花那么多的时间来打扮,耗费了大半生的动荡感情,正是因为她的内心粗陋。五颜六色的头发与稀奇古怪的衣服,正是她为了防止自己陷入迷茫与空虚的最佳迷彩服。罗宾·莱特·潘并没有演出克莱儿的迷离神韵,却让自己掉进花花绿绿的装扮中无力自拔。书中人物跃登大荧幕,却没有任何的活色声香可言,沦为一出笨拙傀儡戏,让人恨的牙痒痒,巴不得亲身上阵,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