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ck在被劫持期间和Johnny一伙相处得极为融洽。Frankie自己也说“I like him'.Elvis说:‘who doesnt like him. He is 15'.显然,他们,尤其是Frankie,也觉得Zack只是个孩子,而且还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但是,当Elvis向他陈诉利害后,听到可能面临“life sentence"终身监禁时,虽然几天的相处使他对Zack很有好感,但还是爱自己更多些,将Zack的生命弃如草芥。最可恶的是在杀死Zack时,还不停地说’I wont kill you. I wont kill you.'拥有跆拳道黑带的Zack其实在这时也还是有机会的,但母亲的溺爱使他过于善良和懦弱,没有任何反抗地惨死在Elvis的枪下。
Frankie不仅仅是可怜,更加是可恶。口口声声说 like Zack, love
Zack, 但其实自私之极。他是最有机会救Zack,也是最应该伸出援手的,结果却等同于亲手杀死了Z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