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原因之一在于它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淳朴感人;其二,它从一群高中生的角度反映了90年代中美国种族歧视的社会现实,并非无病呻吟,或故弄玄虚,在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的今天,尤其让人感慨;第三,它选择了一个最好的演员,Hilary Swank。好莱坞有很多出色的演员,而在我心里,只有两个人是天生的演员,一个是Hilary Swank,另一个是Daniel Day Lewis。我只看过Hilary三部戏,第一部《男孩不哭》里她演一个女扮男装的同性恋,那年她得了奥斯卡;第二部是《Million Dollar Baby》,她演一个女拳击手,赢得了她的第二座小金人。在好莱坞,她连漂亮都算不上,但是,每一次看她的电影,我都完全忘记了她本身是谁,也会忘记她曾经扮演过的那些出众的角色。借用黄健祥的名言,她被她的角色灵魂附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