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他在夜总会结识了歌女Karen,他让她喊自己Freddie,他听她唱歌。
三十年前,她说他要娶我为妻。而他从来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前,他和她在街头几乎被Lennie Taylor杀死。他在不远处冷冷观望,却湿润了双眼。
三十年前,他替他复仇,带着弯刀、斧头、枪械、凿子,走出车库,进门,穿过走廊,进电梯,五楼,走出电梯,穿过走廊,拉开枪栓,打开门,射击他的双腿。一件件脱下外套、长裤、衬衣,拿起他的冷兵器,一刀刀把对方剁成碎屑。
三十年前,他杀死Lennie Taylor,听着音乐。歌声唱着I love you, and you love me.
三十年后,他出狱,Karen已经老去,却尚在人间。
三十年后,他还是要娶她为妻。他依旧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后,他约他在那间相熟的公寓,他把它打理得一尘不染,物件、摆设、就连她送他的订婚惊喜,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三十年后,他说我一点也不喜欢杀人,我极其厌恶那种感觉,但是我必须这么做,总要有人去做。
三十年后,他一字不落地描述Karen被刺杀当天的话语,他用她的语气,一遍遍重复着i love you。他拔出枪赛到他手里,把后背留给他,对着窗外的天空湿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