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美国制造
一个五集的纪录片,由于时间的关系所以分为两次去看,第一次看前两集,第二次是看后面两级。前两集主要是讲辛普森的成长经历,其中夹杂着一些时代的背景如黑人遭遇。从他的经历可以看出,他在意的是名望、上流社会。如搬进白人富人区,娶一个白人女朋友(而不是像大多说black从他的黑人种群中去找)其实一开始并没有很理解“美国制造”这一个词,还以为是扭曲的美国梦。
从第三集开始出现杀妻案的时候,特别是这个案件的审判,可以说是这个纪录片的高潮。其中夹杂着太多的问题,种族问题,名人效应,法制现象。
因为OJ有财富,他可以请“梦之队”的律师团队,而检控方只能在后面纪录片采访的时候说一大堆“damn,how they can do this?/how they can make this happen?”但在庭审时却毫无应对的办法。特别是那个出现最多的那个女律师。
因为OJ是体育英雄,他在被捕时可以让警队给他当护送队,对他的要求言听计从,甚至一大群人满大街声援他。
更是因为OJ是黑人,律师更是打出了种族牌,作证明的白人警官的言行被“挖坟”,他被打上了种族主义的名号被声讨,被警局解雇,甚至被怀疑作假证据,尽管没有任何能证明的证据。只是因为他曾经说了N字开头的词语。因为是黑人,陪审团需要特别选拔,最终选了黑人占据大多数的陪审团。
这一场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谋杀控告的审判了,更像是美国黑人多年来受到的不公的抗争,是黑人的战争,他们把OJ看作他们的英雄,一个谋杀嫌疑犯。更甚,OJ一直希望挤进白人的上流社会,拜托他的黑人身份,而这一他遇到困难的时候却是他的肤色,他的种群拯救了他。
认真想想,为什么这个事情这么震撼,在中国会有一个案件能够掀起如此大的波浪吗?
而陪审团更是坦然,最后作出判决有一定程度是因为他是黑人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