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电影《以性为本》,讲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女法官鲁丝·巴德·金斯伯格在“职业生涯里为平权作斗争的事迹”。
前阵子在朋友圈,还看到关于她的文字,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影响。
看完电影,方知美国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曾有严重的性别歧视。“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曾被安放在美国多达2万页的法律之中,即使不合时宜,却仍根深蒂固,不作法律修正。
促使法庭作出纠正性别歧视新判例的䅁件,是由金斯伯格夫人作为律师首次出庭代理。她此前毫无出庭经验,可以说,是无技巧无经验胜诉。她靠的是什么?或许就是法庭里写的那句法谚:Reason is the soul of law(理性是法律的灵魂)。如用“公道自在人心”来回答,可能更贴切。
最高明的律师代理,或许是为委托人向法庭讨了个公道,进而推动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