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本身——它为同性恋着赢得了尊严,捍卫了美国标榜的“公正”"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ANDREW以孱弱的形象成为斗士,影片试图把这样的行为解释为他对法律的信仰——“you get to be part of justice being done.”,而进一步从法律和社会角度强调“人人生而平等”。所以,本片的焦点是一种法律上的对抗,如JOY强调的是,“But a law's been broken, okay? The law. Remember the law?” 虽然道德和伦理的阴影一直弥漫,但是,每个人都知道,官司的胜利并不一定能获得道德上的认同和伦理认可。影片试图表现出对同性恋的理性尊重,而不是情感上的接纳。虽然,JOY最后的动容为该片注入了更多的温情元素,但我觉得它在对同性恋的讨论中,并没深入到道德和伦理层次,而是避重就轻。因此我们看到了一个其实很幸运的ANDREW他得到了家人的支持,他可以请自己的律师,他有不离不弃的爱人。
而很多的同性恋,不管有没有艾滋病,他们都是惶惶终日——而没有社会认同下的情感世界,如同长期得不到阳光抚慰的密林,往往杂乱无章。或许同性恋者首先要解决的是,自身的心理劣势——罪恶感、自卑感、无助感……还有就是周围,真正和自己有关系的人的理解和接纳。当ANDREW的母亲说,“I can't imagine there is anything, that anyone could say, that would make us feel less proud of you.”我想,其意义比这场官司更甚。我们一生中,认识的人不过3000(一般人),有印象的不过几百,你能记得他电话、他生日的又有几何?能得到至亲的认同,死而无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