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ce集合着所有令人痴迷的音乐元素。他随意变换演奏着guitar, bass, piano, drum...他同时徜徉在pop, rock, funky, R&B, hard rock……他敏感、忧心忡忡、歇斯底里的神经质,他用假声轻易的俘虏目不转睛的心……”I know, I know, I know“,仿佛是用鼻涕唱出来的,撕心的疼楚。他的吉他和Jimi Hendrix最为接近,都是那种披头散发裸脚飞奔于东非大草原上的酣畅无束。近五十多次的“Oh oh oh”让人觉得太少、太不过瘾;最后藕断丝连的提琴哭泣更令人揪心,时刻害怕着它的突然中止。对于这首歌,如果不从头至尾听完而选择在任何一个时刻停止或开始,都是一种无耻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