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斯伯格出生在美国布鲁克林一个贫困的犹太人家,父亲是一个毛皮贩子(但是当时美国经济并不好,所以并没有多少人会买毛皮,很穷),母亲身体一直不好,高中毕业典礼前一天去世了。
虽然家境很不好,但是母亲不厌其烦地教会她两门课:“成为一个淑女。保持独立。(Be a lady and be independent)。”“成为淑女”,意思就是不要让无谓的愤怒等负面情绪占据自己的心灵。“保持独立”,母亲是这么解释的:”如果你能遇见白马王子并一同度过余生,这当然很好,但必须要学会独立生活。“在母亲的熏陶下,金斯伯格在学校学习非常勤奋,成绩优异,非常好强,有时候甚至有点讨人厌。
高中毕业以后,金斯伯格考入了康奈尔大学。在那里,她遇到了一生的伴侣和丈夫——马丁·金斯伯格。金斯伯格毕业后,两人立马结婚了。
马丁服役结束后,两人都考入了哈佛法学院,但是当时的哈佛法学院对于女性来说,并不是非常友好的地方。金斯伯格曾经想进学校的图书馆查找一些资料,没想到被门口的一位男士拦下了“你不能进来。”金斯伯格觉得很纳闷,“为什么我不能进来?”“因为你是个女人。”
她入学的那一年,院长为她们入学的一年级女生举行了一个欢迎宴会,他问了一个问题,让她们每个人依次回答:“如果解释你们占据了一个本属于男性的法学院席位?”
金斯伯格很不服输,她想证明自己,证明自己也可以像其它学法学的男士一样优异。她为自己争取到了《哈佛法律评论》编辑的职位,要知道,当年如果想要在530名左右的学生中排名前25,她做到了。
而当时,有着比这个更严峻的多的时刻。
金斯伯格入学哈佛的时候,已经有了1岁零2个月的宝宝,每天下午4点,保姆离开,便需要她来照顾和陪伴宝宝了。
马丁在研三的时候,换上了睾丸癌,当时还没有化疗,只能接受大量的辐射。因为辐射的原因,他每天只能在半夜醒来,一天之中仅仅只能在那个时候吃下一些东西。而金斯伯格为了马丁不落下学业,于是开始打印他同学交给自己的课堂笔记,阅读自己第二天要用到的案例,大概每天只能睡2个小时。
金斯伯格不仅要照顾自己两岁多的孩子,和治疗中的丈夫,还要完成哈佛法学院繁重的作业——不仅完成自己的,还要帮助丈夫完成他的,并且还要安排丈夫的朋友前来帮助他赶上进度。
幸好,马丁痊愈了。
金斯伯格在这场考验中,学会了如何高强度地工作,这位她后来担任最高法院的工作提供了极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