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夜城

评分:
6.0 还行

原名:不夜城又名:Fuyajo / Sleepless Town

分类:剧情 / 爱情 /  中国香港   1998 

简介: 刘健一(金城武饰)是新宿歌舞伎町的混混,身为台湾与日本人的残留孤儿,混血的他被叫

更新时间:2015-07-23

不夜城影评:纵然阿武帅出历史高度,电影和书也还是两个世界

这不是一篇正常的影评,之后剧透了个爽!想单纯聊电影的可以不用看这篇玩意儿谢谢=D

拍《不夜城》的时候,金城武刚开始他在日本的全面发展,不知道是不是我偏心,总觉得这时候的他依旧抱有一点解脱偶像包袱的意图。即便已经远离了给林志颖当配角的时代,抛开什果冰润唇膏和高中班霸小滑头的影像,开始扮演杀手、宅男编辑、神经病天使,也在王家卫的电影里献出了努力的表演,但是他身上始终有一股台湾青年的娘炮感(褒义)与令人发噱的气质,挥之不去,纯然不是之后那般高冷神秘的日本明星。他的第一部日本电影《迷雾》,表达出某种野心。芥川龙之介的小说《竹林中》(黑泽明电影《罗生门》的原作),男女主角是丰川悦司和天海佑希,很多的情欲戏份,隐晦不明的意象……看起来很美,也暴露了他一贯以来靠帅取胜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太多反响。

然后他遇到了《不夜城》。刘健一大概是他从影生涯里能遇到的最具特色、最适合他、再不可能超越的角色,假使他能够在之后四十年不断磨砺演技并且成长为新一代的阿尔帕西诺,那么到时候我再来讪讪地收回这句话。愿他成功!

不过今天不是来讨论金城武有多可爱的。前几天突然闲下来,莫名地找了很多老片来看。忘记谁说:看过的书仿佛是一个老朋友,你总是能对他放心,不会发生“啊又遇到了一个新鲜的傻逼”这样的社交尴尬,有时候还能从已经熟稔于心的片段中获得新的体验。时隔多年再观摩《不夜城》(上一次看它还是VCD时代吧,到底是多久之前啊……),突然意识到,电影文本跟小说文本之间,隔着一个世界观的距离。这不是说我马上就要开始批评电影了,文本的影像化本身就需要削减内容改变表达。即使从影片本身来讲,17年前的这部片也很有可看性。何况还有鲜妍妩媚的山本未来和我们帅出了历史标度的阿武。

只是故事异变得有点厉害。为了制造冲突填入戏剧性元素,电影还是颇为“亲民”,群像闪动,人人都有看起来很厉害的台词,有古早港片fu,小说则沉郁平淡和散漫得多。以下的讨论旨在玩味不同文本,加以对照,以助对这部电影或者原著小说有兴趣的各位更好地食用。想到哪里写到哪里。

1、郎雄老先生在电影里饰演的杨伟民,是小说中最阴险的坏人。这是一个充满了变态、杀手、淫妇、叛徒、反社会者、精神病人的世界,但要说险恶阴郁,除他不作第二人想。电影里虽然有表现出他老谋深算的一面,恶劣程度却大大削减。
一开始他办家宴,邀小辈,絮絮叨叨地建议刘健一离开歌舞伎町去香港谋求发展,简直有种《饮食男女》的气质。其实呢?电影里没有说出来的那两句话:“去香港要多少钱?”“五百万。”——他想要从健一身上赚这笔人蛇费用。无怪乎健一在听完他的话之后默默骂娘。故事开头,他已经把健一出卖给了元成贵,引发了整个“寻找吴富春”事件,直到最后,他又把健一贩卖了一遍,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借刀杀人兵不血刃,摆平上海帮和北京帮,又亲手杀死台湾帮的幕后话事人,权柄独掌,并把所有责任推给了健一,最终导致健一此生唯一真爱的死亡。(顺便说一下,叶晓丹的扮演者是铃木清顺,没有台词,身边搭配了一个漂亮的中国女秘书,最后一枪嗝屁,大导演大概满足了自己的某种私密趣味吧。)
健一为了寻找吴富春并计划脱身,需要向杨挪借二百万日元的费用,电影中的老先生简直犹如苦心护鸡雏的慈父——此处你可以代入任何一个因为不肖子而向大众低头认罪的父亲比如李双江老师或者张国立老师(成龙委员这种大义灭亲地把儿子踢飞十米的就不必了——二话不说就把二百万给了健一,事实上这笔钱根本不是电影里那样“白给”的,纯粹只是放贷。他按照十天二分利收钱,相当高的利息,与之对应的是书中另一细节:健一对照顾自己生意的日本黑社会放贷时收取的利息是十天一分。最狠的地方在于他已经按照普通高利贷的方式从借出的金额里扣除了利息,完全在商言商,毫没情分可言,亏他还自诩为健一的保护者——健一最后只拿到了160万,又差点被夏美顺走10万,之后的计划反复失败,处处捉襟见肘,原因就是杨伟民的无情。
杨伟民作为父权大家长的具象代表、台湾帮的实际操控者和台湾本省人群体的庇护者,整个《不夜城》可以说是因为他而产生的故事。以他作为刘健一精神父亲(名义上是祖父)为始终,以虚幻亲缘关系的不断揭破为背景音,以上位者对于脚边蝼蚁的拒绝和出卖作为终结,这个精神上的伪父,其阴影笼罩着刘健一半生,最终将其雕凿为心灵的流放者,而杨却始终带着一种小楼吹彻的寒意,精确地计算着对方的利用价值,最终因为一个意外永远地放逐了他。
小说里的刘健一,犹如黑社会诗人,从头至尾都在思考着自己和他人、祖国与他国、母族和异族的关系,身陷心灵的流放徒刑。这个困境继承自他的生父母,也归咎于杨伟民:以闽南语(一个符号,一个姿态)作为区隔,隶属于某个群体的归属感被永远地从健一身上剥离了。他开始了自己在不夜城中的蝙蝠生涯。

2、谷原章介一把小腰站在流理台之前的背影,让B站上属于2015年的稀稀拉拉的弹幕小小骚动了一把,17年前我们还不认识这个面容白皙秀气的男青年,怎看得出当时青青嫩嫩叫着“大哥大哥”的他其实比金城武年纪大呢?周天文跟书里也完全不一样。如果这能让(跟我一样性质的)观众高兴些,书里的小文是个货真价实的基佬。“他肯定想着我打过手枪”,健一对夏美这么说。他同样当面给予小文无情的讥笑:”你在二丁目跟一个男人牵着手亲亲热热地走路,那个男人长得很像我吧。”受庇于杨伟民,又被当成下一代台湾帮核心人物来培养,最终还是洗白了出身,成为正当生意人的周天文是这么一个模样:“我的这个朋友二十五六岁,长得很俊,就是有点胖。他长得有点像一个叫张国荣的香港男演员。”
假使要在这本特别无情的小说里找一点真情,那么周天文还算有半颗心。他由衷希望健一能够摆脱灰黑色的地下身份,成为一个见得光的社会人,无论这个意愿是否出于一种暧昧的私人情感,至少是正向的。小文是健一所说的另一类混血儿:“他们其实觉得自己就是中国人,或干脆是日本人。他们和我们(健一及夏美)不一样。”而小文与杨伟民之间的决裂虽然在书中没有细说,一些零碎的细节里看得出,还是因为价值观分歧。和族群身份上的”父亲“和”兄长“不同,周天文用来应对世界的是一种普通人的思考逻辑和价值观——表世界和里世界的逻辑完全不一样。同样是台日混血,出身要好得多,获得了杨伟民的完全接纳和喜爱,还是健一潜意识中的嫉妒对象,小说里的周天文不是电影里那个眼神灼灼地在健一耳边呢喃着“老头子们太守旧”、撺掇他叛节的小野心家,而是一个调停者。他纵然万般不愿,依然为健一借出了自己的酒店作为谈判地点,并且利用杨伟民的重视,约请对方为健一的计划提供方便。
可惜这点温情也没有任何作用。健一处心积虑地在杨伟民面前揭穿了小文是个同性恋、还爱着自己的事实,弃子给予杨伟民和他代表的坚固世界一记响亮打击。与故事里所有的情感关系殊途同归,这一点真情最后的结局也不过是被遗弃和被利用罢了。“你这只猪!”绝望的小文对健一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这段奇怪而脆弱的兄弟关系也走到了终结。撕破千疮百孔的人情假面,健一终于彻底地变成了孤儿。

3、故事里的几乎所有人都跟小说里的不是同一个人。比如周海媚姐姐扮演的元成贵情妇黄秀红,对她的改编我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其他一些角色的淡化和异化则让人不那么适应。
重看电影的时候我已经忘记了很多细节。但是当影片一开始,操着一口奇怪口音而且还老三老四摸我们阿武面孔、七情上面得就差没有在脸上刺一句”爷叔我是坏人哦爷叔我老卵伐“的孙淳(上海帮派老大元成贵的保镖)出现时,我就心知不好,这位让人忍不住想要跪下求他不要再开口了大哥我给你出点钱去找配音吧大哥你们到底为什么要用日本演员来演上海人呢明明阿拉上海宁做事体最上路了的大哥,在书里是个沉默如谜的配角。像机械表一样准时,像战争机器一样无情,是健一想要干掉元成贵的最大障碍,最后却被发现其实是元成贵情妇勾搭的对象,也有着想要利用健一干掉元成贵取而代之的野心……这样一个男人,在开头只是通过一句侧写轻描淡写地托了一把:“有人说孙曾经是人民解放军特殊部队的一员。”直到多方人马即将交战,矛盾冲突达到最高点,刑囚健一的孙淳在被戳破心事的时候,毫无预兆地爆发了。“我曾经是人民解放军!是你们这些人让我变成这样(贪婪、恶心、残酷无情)!”我不知道驰星周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插柳,这个人物竟然焕发出了整个《不夜城》故事的母题色彩:归属感的虚无化和身份认同的异化。
修健扮演的北京帮老大崔虎让他得到了很多关注。这个操着一口流利京片子,满身痞气戾气胡同串子气的角色,在小说里并没有太多的出场和供读者体味分析的机会,但是也很神来一笔。毕业于北大,带着无框眼镜,吃相斯文,一副高智商罪犯的样儿,并没有电影中那样的张狂和暴戾,即便是在车上对夏美的骚扰和猥亵,也带着一种若有似无的淡然和疏远。我始终觉得驰星周的这本小说为未来十几年日系耽美黑道文的创作者们提供了很多世界观的帮助,至少是灵感来源之一,我曾经在榎田尤利、英田沙希、沙野风结子等作者的各色戳屁眼作品里看到过这个腹黑金融极道者的影子。修健的演绎囿于某些暧昧,对我来说是很过火的,虽则也见台词功力。此处又有个巧合:他是老演员修宗迪(你可以在各种红色影视剧比如”见过大爷手淫没“以及最近的一些奇葩古装剧里看到这位老演员的身影)的儿子,很早就开始演出舞台剧,但是据说他在26年前那起著名的故宫对面发生的事里受到波及,于是被送去了日本。在小说里,该事件也影响了健一的人生。

4、如果要一一细数小说文本和电影故事的不同,再花三四倍的篇幅也说不完。让我们回到主角——台日混血儿、黑社会边缘人、掮客、叛徒、同时也被人不停背叛出卖的孤独者——刘健一。电影开头伴着舒缓凄清音乐摇动的长镜头,记录了扎着马尾抽着烟的健一在歌舞伎町里穿梭行走,也记录下了歌舞伎町的某些面相,犹如在荧幕上重温九龙城寨——危险破败、肮脏迷人。这个镜头之后,整个故事就和原著走向气质性格上的分道扬镳。短评里有人说这个故事看起来不像1998年拍摄的,反而更像1992年的作品,也许才是对的。小说完成于1996年,多次提到健一和富春等人来日的时间(中日关系破冰升温的1980年代初期,八零后恐怕都有感受),驰星周描画的那个不夜城,正处于泡沫经济时代。
小说虽然也是按照“寻找吴富春“顺序开展的,但它更像一个属于劳伦斯布洛克的文本。没有仿若移栽自《24小时》的数字标识提醒你时间紧迫——健一其实花了很长的时间“在路上”。从新宿的一条街到池袋的另一条街,从区役所大道走向职安大道,坐地铁,下了地铁后转入靖国大道,随着一条条街出现和隐没,健一像马修斯卡德那样辗转于一个接一个的小酒馆、破旅店、黑道办公室,出出入入,不停抽烟,不停谈话,不停思考。这个相似的联想在随后的一个细节里得到了印证:健一经营着一家冷清的酒吧,镇日播放着拉丁舞曲,无所谓地做着生意,楼上是一个寂寞肮脏的小房间,令他觉得最安心的睡觉地方:“有一个外国侦探好像也是在这样的旅馆房间里住着的。”——那可不就是来自于纽约的斯卡德吗?但是他又偏偏不是一个斯卡德式的好人。金城武的演绎让观众觉得健一偏向盗亦有道,但他根本没有那么温暖的情感。唯独不做儿童买卖的原因说来简单:儿童贩子在三教九流中最遭人唾弃,碰这个生意对自己来说赚头少风险大。而他唯一能给自己贴上的标签不过是个有信誉的黑市商人。
除了最后与孙淳的枪战与殴打叶晓丹的手下,健一在三天里的行动都不激烈:去见元成贵,去见杨伟民,去见崔虎,去见周天文,去见夏美,去见吴富春,去见黄秀红,同各式各样的人见面、谈论事情、撒谎、看对方撒谎。那些极其血腥可怕的回忆常冷不丁浮现,通过它们,我们在健一行走的过程里对这个冷静的男子产生了解,甚至是怜悯。作者花了非常庞大的篇幅来描绘那些残忍的过往:健一在回忆里遭逢了自己噩梦中时常出现的主角,杀人为乐的雇佣杀手白天;曾经放他一条生路的台湾杀手陈锦,对方在和他搭档一段时间后死于寻仇;在杨伟民处受到照管的另一个台湾男孩。女相娇小的台湾男孩吕方是一个真正的反社会者,满手血腥的变态杀人狂,也是让健一命运直转而下的噩梦。在一段扭曲残酷的对峙之后,健一为了自保,设下圈套除掉了吕方——这里还有段特别基特别煽情的描写,吕方想要杀掉健一,又想要搞一搞健一,性暴力和肉体暴力同时出现,煽动了健一的兽性,导致他鸡奸了自己用于陷害吕方的一个吸毒者,无因但是顺理成章。他说服自己,男的跟女的都一样,只要爽就可以,就跟健一最后学着不去区分自己到底是哪国人相若的思考直线,虽然依旧会为此苦恼,却不被这种烦恼压垮。健一的回忆充满了血液、内脏碎片、粪便和精液,却冷冽干燥。也因此他被杨伟民驱逐:在健一看来只是自卫,在杨伟民看来就是“日本杂种杀了本省人”,健一自此证实了他不愿正视的现实。他不被任何人所容纳,不属于自己想去的任何圈子,没有任何人的保护,而他偶有期许的青春岁月终于谢幕,他开始把人类分成被欺负的和欺负人的两种,为了生存,决不许自己落得凄凉。

5、电影和小说最大的不同是放大了爱情的比重。没有这个元素,恐怕谁都难以沉浸入这个平淡无聊的故事,豆瓣相册里铺天盖地的雪夜相拥图也证明了效果确实好。夏美和健一的爱情在原作里并未占据这么大的内容,也丝毫不具有如此唯美的凄凉。金城武总演不好任何一个坏蛋角色,他身上老是闪烁着那种被我们所喜爱的憨厚和热情,看到电影里的健一听完夏美的泣血告白后冲动地抱住她道歉,这是金城武式的热血小青年,而不是小说里已经被残酷现实锤炼敲打后的健一。小说中的健一从一开始就知道夏美是个最大的骗子,也从未信任过她。他不动声色地控制了对方的经济,揭破了她有关于身世的一个接一个谎言,动辄敲打她:我已经知道你做着两手准备,随时会出卖我,我不会被你欺瞒。即便夏美豁出去跳车明志,健一依旧能够事不关己地想:如果这是在表演,这女人的演技真是难能可贵。健一对夏美的爱情不是突如其来,也并非被性欲驱动,他推脱了夏美投怀送抱的好几次机会,只因为心里明白搞上这个女人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但是夏美的眼睛吸引了他:那是和他一样,充满憎恶、谄媚和恐惧的眼睛。她和自己一样,是一直在恐惧憎恶看人脸色求生的环境里生存过来的。在他利用夏美安排计划的同时,夏美也在利用他实现自己的梦想:换一个强大的男人依附和操控,杀死吴富春以保全自己,也是保全自己从吴富春这里偷来的两千万日元——这钱她已经拿去付了一套小房子的首期。
这女人脑子有问题吧,这种时候你还买什么房子?健一的疑问也是我们的疑问,在这个疑问之后,夏美的形象变得丰满真实起来。这个女人毫无疑问也是所有人眼中的下贱胚子,随时随地撒谎背叛并且害人送命的妖精,以肉体为武器勾引亲哥哥乱伦,驱使他们为自己卖命。她唯二流露真情的地方,一次在于跟健一谈论起那间漂亮的只属于自己的小房子,态度天真得像个小女孩儿,另一次在于她对健一说出她真正想要逃避吴富春的理由:性对她来说并不仅仅是武器,而她也有人格和尊严。当她离开险恶的环境,想要摆脱过去的生活时,富春又一次来到她身边,并且试图控制她,“跟在千叶的时候(我主动去勾引富春)不同,这一次我是动真格地反抗了,可他还是强奸了我。”“无论我多少次叫他要用保险套,他都不听我的,我怀孕了,只能去堕胎,这个时候我就希望杀死他。”乱伦的性一度被她用来反抗伤害对抗世界,而当她终于如愿以偿地逃走想要去过普通生活时——讽刺的是,这种所谓普通的生活也不过是去名古屋当一个酒家女,她却发现自己早就摆脱不了暴戾、执着,甚至可说是单纯而一根筋的富春,被她的过去拖住脚步,没顶于自己织就的困境,不可自拔。她也没有任何可去的地方,她所想得到的东西无一不是泡影。
直到这时,健一才爱上了夏美,夏美也爱上了健一。健一破天荒地对夏美吐露了自己长久以来的心声,也就是那段关于混血儿和自我认定的台词:”不对,那些家伙只是自欺欺人。虽然他们嘴里承认自己是混血儿,但在心里一定认为自己是个中国人或者是日本人。你听着,夏美,血只不过是在身体里流动的东西,并没有太大的意义……真正的混血儿是像我和你这样的人,也就是不被任何圈子接受的人。我不是天生就是个杂种,这是我自己发现的。并不因为我是日本人和台湾人的混血儿,就代表我是杂种,而是因为我自己这么腐烂才会成为杂种,这之间的差别很大,懂了吗?“
说着“有点懂”的夏美就是健一本身,这两人互相吸引,不仅仅因为是同类,他们更像同一个体。不单是叛徒、杂种和贱民,健一同样也是血亲乱伦者,是家庭虐待的受害者,是孤独的人,是懂得隐藏自己的情感来求存的人。
健一并不执着于生,与之相反,他常常带着一种厌世的心态审视自己。他渴望活下去的念头,不过是出于动物的求生本能,“我像杂种一样活,就像杂种一样死”,并不具有过度的物欲。囚禁他的是别的欲望,极度渴望被认同接纳,何尝不是贪嗔痴各种苦楚中的一味。与其他堪称普通的黑社会相比(比如元成贵),健一更像一个苦行僧,或者是圣徒,喝酒玩女人挥霍钱财都不会带走这种气质。
当夏美为了保命出卖他的时候,健一心里没有任何的怨怼和愤怒,于空虚中,他释然了。这就是他会做的事情,他和夏美是一样的,他甚至希望对方这么做。和电影里不同,书中的那把枪,是真的有子弹,唯一的一颗。这不完全是健一和崔虎设下的试炼小莲的考验,这其中多多少少含有一些真挚的碎片。而健一开枪打死夏美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故事进行到结尾的这个部分,当健一和夏美达成了一种爱的默契时,他开始用本名小莲来称呼她,而不是之前的假名),他没有任何犹豫,因为这也是小莲会干的事情。他开了两枪,抱住了她的尸体,从她冰凉嘴唇上吸吮涌出的鲜血,因为她即是他,他们两个互为血肉。
山本未来在这部电影里表现得非常好,虽然她根本都不艳丽,外表也毫无天真可言,但是她依旧恰如其分也极具说服力地演出了一个Fatal Femme。即便这个角色是作者驰星周依照他心中的荧幕女神袁咏仪塑造的,并不特别美丽和肉感的夏美/小莲,时而天真时而诱惑,俏皮地说着谎,害人翻脸也只不过一秒入戏,细长的眼睛里却尽是血的铁味和眼泪的咸味。和金城武的那段高能预警床戏,基本上就是她在强奸我们阿武,充满了掌控力——小说里,健一才是主导者,即便在从事无休无止淫乱性行为的过程里也十分冷静。而且,她真的是吴富春的女人啦XDDDD 可惜她的老公椎名桔平先生把吴富春演绎成了一个披头散发的神经病,而不是那个最终为小莲落下眼泪的、在身份认同的疏离感与孤绝中和健一曾经有所共通的疯狂的人。

6、最后而且是最重要的,就是在电影中始终没有出现的崔健的歌(我不知道是因为版权问题,还是因为涉及到的背景问题)。在我看来这恐怕是整本小说的最终主旨,如果能够拔得那么高的话。
对于生理上的混血儿和精神上的孤儿,整本书里几乎没有出现过任何一个可供主角去爱的对象。无论是大陆人,台湾人,香港人,也没有一个日本人。这并不是一本辱华的小说,非要说的话,故事里通过健一和其他混血儿表达出来的对于日本人的评价,才更严厉:愚蠢,冷漠,毫不关心他人。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日本,在夏美的黑龙江儿时玩伴看来是个幸福的地方,也是所有残留孤儿们寻梦的起点,但是这个幻像被打破后,他们都体验到了一个封闭的日本社会的坚硬和虚假。夏美和富春离开贫穷的故土,转头却发现改革开放后的故乡生活比流离去国要有安全感,但那已经是自己回不去的对岸。而所有的对于母亲、故乡、祖国的追索,都最终孤苦无依地指向了个人内心。
健一最喜欢的歌手是崔健,在26年前的事件发生时,他跟歌舞伎町里其他激烈讨论着这件事的中国人毫无共鸣,他对此全不关心——遥远的母国在他看来只是电玩里的架空王国。但是广场上学生们的歌声引起了他的注意,”那首歌就像有人用针戳破无数气球的声响一样,震撼了我的心。“他想尽办法搞来了崔健的录音带,有事没事就放来听直到带子磨损,而在喝醉的时候,他会反复吟唱着崔健的《一无所有》,”假如要说有什么能让我怀念起‘祖国’的话,那就是崔健的歌声。“
在健一四面楚歌不得不暂时逃离歌舞伎町保命的时刻,他回到酒吧楼上的房间整理东西,只带走了必要的一些物品,剩下的尽是无所谓的身外物。比不断迁移的游牧民族更孤绝,谈不上什么故土难离,他随时准备好逃走,逃离,换个地方活下去,心里也没有太多的感伤,只剩下一片空白。于此时无声处,这本平淡到无聊、残酷到没有希望的小说中最动人的一段话出现了。
”正当我准备走出店里时,突然看到CD架。架子上大部分的CD都是志郎收集来的,也有些是我自己买的。我本来想伸手拿走崔健的CD,但是马上又打消了念头。崔健的歌我都已经会背了。歌曲里的精神并不在CD里,而是在我的脑海中,就好像地图上的祖国和现实的祖国是不一样的。再者,对任何事物过分执著的家伙,总有一天会自掘坟墓。“

杀死小莲,换得暂时栖身之地的健一,独个儿去了小莲曾经畅想过两个人开开心心像一对普通情侣那样去泡的温泉,然后在小莲买的公寓里躺着避风头。他的与世隔绝也是短暂的,因为他已经开始盘算如何进货,卖掉公寓,占有这笔本不属于他的钱,重操歌舞伎町边缘人的旧生涯。他不得不这样,也没有什么可以叹息,因为他只知道这一种生存的方法。而在这无边无际的孤独里,他也意识到自己终将忘记小莲的面容。杀死小莲,就是把自己杀死一遍,让心灵硬壳上最后一丝裂缝悄然阖起,他一无所有,亦无所失。仅仅花了三天,健一变成了真正的死者。死者永远年轻,死者无所畏惧。

“我告别了黑色的梦,走出了小莲的公寓。
总有一天,我要干掉杨伟民的。”

这似乎不是一个告别,甚至不是一个复仇宣言,不过是一种必然。干掉杨伟民的目的里,有没有一点点替小莲的死伸张的意味?毕竟这也是自己某部分的死亡——如果不是杨伟民的出卖,健一和小莲本不必走上两个只能活一个的艰难选择——也许有,又没有。而这终究不是一个大张旗鼓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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