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Proctor在撕裂已经签好的认罪状后声嘶力竭的说:
Because it is my name
Because I cannot have another in my life
Because I am not worth the dust on the feet of them that hang
How may I live without my name?
I've given you my soul
Leave me my name
听完这段话的那刻,我的身体在发抖。我不知道有人可以珍视自己的名声到这种地步。中国古语说”大丈夫能屈能伸”,但是在此刻,我觉得这个并不懂“屈”的男人却是一个真正的大丈夫。只要火焰还没烧到自己家门口前的时候,谁会站出来呢?跟随大流,或者保持沉默都远远的比发声要好。而这个男人,为了揭露Abigail的真面目,抛下一个男人的尊严承认了曾经与他有染,而且在他发现一切已经不可逆转的时候,他那么大声的吼,那么绝望:“我说,上帝已经死了!上帝,已经死了!”选择沉默的人,此刻身体也会不自觉的震颤吗?我不知道最后这个男人的死会不会唤醒麻木的村民,但我知道这个人已经保住了名声。再没有谁,没有谁有任何资格,去指责这个人了。
若有人问你,你愿意选择苟且偷生而承认莫须有的罪名,还是宁愿死亡也不让自己的人格受到一点侮辱呢?我相信大多数人的回答会是后者。但是就是在看完这部电影以后,如有人问我,我定会迟疑。那些话语带来的强烈震颤,我想我一时半会儿无法恢复。而且,话说起来的时候总是容易,但若你此刻真处在那种环境里,你必须做这艰难的决定呢?你会迟疑吗?你会背起你最初的选择吗?我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