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了两个时间段来看,前面慢悠悠的,很舒服。老派绅士非常有魅力!后半段则。。。
人类受不了这种痛苦是吗?妈的!相比约翰一家,中国人根本就不是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中国人忍受着或至少忍受过比之还胜几倍的痛苦。即使是在新世纪,在当下,还有数不清的中国人在忍饥受冻,他们被迫灭绝尊严,甚至像地下道的老鼠一样卑微求存,甚至仅仅维持如此低下的生活状态尚不能行。更不必说经受不公和蔑视的大多数。
他们可真顽强是吗?不顽强,难道去死吗?开着一辆随时要散架、还挤满了人和物难以负荷的破车驶向沙漠、驶向未知,确实很顽强,但不如此,又能如何呢?那么那么多数不尽的国人都在开着一辆缺乏安全保障、破败不堪、缺少各种零件儿的破车,对抗坑洼、盘查和刁难遍布的道路,不继续开下去,不坚持,难道以头抢地、抗愤不公吗?
grandpa死在路上了,被葬在路边,身上仅带着一张写上自己名字的纸。他的孩子说,至少他有他的名字陪着他,他不是葬在路边的无名鬼。olive的爷爷也是死在路上,不过,这两者有很大的不同。grandpa在临离开的一刻,是不想走的,他坚持,这是他的土地,这是他的家,即使这里不太好,但他不想走。我一直以为美国人是没有什么落叶归根的心理的,他们要的只是成功,面包和牛奶。但grandpa却在被拐上路的第二天就不行了,他说,他累了,他只是累了。我突然觉得好悲哀,他该死在他自己的床上,而不是被迫背井离乡,不知去向何方的路上。路上,那么无依无凭,那么孤独。
他们逼得我们像爬虫一般,毁掉我们的尊严。总有一天我会发疯的,如果有法治的话,我尚可忍受,但这里是不法之地。是的,这里是不法之地,他们逼得我们像爬虫一般,毁掉我们的尊严,更肮脏的是,还要愚弄我们。
我想,我可真喜欢凯西牧师。他说,汤姆,你最终会像我一样明白的,我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但我想知道。所以我当不了牧师了,牧师必须了解一切,而我不了解了。凯西,他是做过牧师,不过他看得最透彻。他就像一盏明灯。
但即使I kown we are the people,and I accept we are not wiped off,我还是无法释怀。毕竟无数个凯西被暴力清洗了,无数个tommy被迫离开了。但至少我们还可以继续挣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