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汝霖参赛是我最不意外的,他选了鲍比-达林的经典之作《Mack The Knife》,还说只有这样高档的歌曲才适合这样高档的舞台,这句话听起来江湖气十足,转个弯夸这档节目。我是认为歌曲有高雅和低俗之分,却没有高档和低档、高级和低级之别。自己将自己的歌曲调到高档,莫过于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即使红不了是因为曲高和寡。我不看好熊汝霖接下来的比赛,他看起来什么曲风都能唱,但他的歌曲阅读能力是他的死穴,到了这个年龄说自己爵士、摇滚都能唱,只能说明他既不了解歌曲也不了解自己。
彭博投入真诚将自己的情绪蕴含于埃尔顿-约翰的情歌《Sorry Seems To Be The Hardest Word》中,却没有通过着实让我想不到的,他选的歌是伤感且是英文歌,这多少有些不讨好,回到演绎的本身通过这场比赛的其他选手获得通过的尺度,我认为彭博是能得到三个YES的,这样的结果太令人费解,莫非只是更强化彭博的悲情引起观众的不同意见?节目给了彭博不少的篇幅,他以前是个歌手,但最近三年当了司机,给老板开车,他说了一个细节特别真实,老板大概见客户,让他唱去唱一首歌,唱完,老板对客户说,我这个司机唱得好吧,接着就叫他下去了。这寥寥数语浓缩了世间百态,一个落寞的歌手犹如提线木偶,不过彭博莫灰心,有唱片公司会来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