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那张全家福,看起来甚至都有点伤感了。
不过这种伤感马上被Stu的复活,几个狼人其乐融融地进了吸血鬼家里的餐厅而告一段落,于是故事的结尾变成了“于是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几个烂梗,无一幸免。没有刻意营造氛围,没有堆砌笑点,但就是在看的时候会不禁大笑。穿针引线,几个主人公在这里若是脱了吸血鬼外衣其实也就平常得很,不像是唯爱永生里的抖森那样俨然一部近代文学史,而就是你隔壁flat那几个昼伏夜出的逗比,有时候好几天都不扔门口的垃圾袋。但新瓶旧酒,就像是伦敦的visitor oyster card:没人会愿意花三十块买张塑料卡片,但一想到这张卡涂了点花花绿绿的东西能证明我来伦敦玩过,大多数人也就掏钱了;抑或是国内大行其道的星巴克钥匙环的星享卡,变了个样子,里面的东西还都是稀松平常不过的。
一句题外话:如果《血肉之躯》的故事变成了小混混爱上警察局长的女儿最后改邪归正,你们还会觉得它有趣吗?
因为创意无价。你可以拍成爱情公寓,也可以拍成what we do in the shadow,even thought we just behave them as norm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