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wis说得没错,如果你记不住发生的一件件事情,那就从结局说起,一步步往前,就行了。看,chris也可以把时间顺序掌握得很好,只不过是倒过来重演一遍,虽然chris记得还是模模糊糊,还是得依靠他那个小笔记本,但是最后他看到自己的黑色鞋带怎么会记在装钱的袋子里的时候,还是想起来了,里面有杆枪,我要救lewis,我要先干掉bone,再灭了gary。好样的,chris.。我觉得老年痴呆症患者说不定用这种方式是一个好的举措,虽然是电影情节,但不失为一个尝试,至少以后发生在我的生活里,我不会用起来,就当自己是比chris还要差的老太婆,不紧不慢的记录着我每天发生的一天事,总有一天会完整的记录下来,甭管它是顺序还是倒序。
影片和《记忆碎片》似乎差不多的一个主题,都是健忘到一个超级程度啊。不过the lookout走的还是有些黑色幽默风和略显阴暗。《记》给人深陷迷疑的困惑和真相大白的畅快,大卫芬奇不愧是我喜欢的菜啊,哈哈。这部影片似乎是在抽丝剥茧,慢慢闯出迷雾,在还没看到出口的时候,很容易就以为又是一部不怎么着调的文艺小神经发作,但明显导演设下了阴险的陷阱啊,让我跳进去了,至少我是。但是随着影片镜头的跟进,每当chris说when I wake up的时候,chris的时间顺序的掌握似乎又进了一步,到最后的时候,谈不上感动,也哭不出来,但是觉得fucking cool,那个厉害的chris似乎在慢慢回来了,太好了~~!
你可以说这是一部另类的劫匪片,但我就是想说这是一个纪录片,记录了chris一段特殊重要的人生里程。通过中心事件,即使抢劫银行,让观众看到了chris这个人物的慢慢的原谅了自己,这是一部好的纪录片。抢劫银行算什么,这只是记录了chris改变的一劫。我不打算介绍给朋友这部电影时说什么中心情节,就是抢劫银行啊,可是这是电影要说的吗,都说是部纪录片了,是ch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