煲汤显然不是泡面那么容易的一件事。以《屋顶上的小提琴手》和《High School Musical》来对比,前者的音乐和舞蹈不管单论哪一段都可称感情丰富的优秀作品,加上民族风格的渲染,与剧情无懈可击的流畅结合,可以说是把音乐剧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的水平;而后者的音乐过于流行化,从头至尾基本无法留下深刻的印象,用来给观众以震撼效果似乎有点隔靴搔痒。
实际上,High School Musical更多的仅仅是依赖了一个戏中戏的框架,以至于很多的演唱可有可无,看上去总觉得多少有点假情假意的。不过话说回来,拿一部Disney的作品和获过托尼奖的经典之作来做对比也并不公平,那只不过是人演的动画片罢了……但它们两个的差别还是能够说明一个道理,就是“做就要做到底”。音乐剧本来就已经是一个“中间形式”,如果连这个中位都再打折扣,不够纯粹,那它就真的变成两面不讨好的蝙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