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我们同为人类,我们拥有几近相同得道德原则,并且我们郑重其事地宣称我们自愿放弃一切偏见牺牲部分自我意识来期盼就此达成一致,因为我们想要获得最基本的安全感,我们需要确认在某些共同的最基本的情况下我们的权利能得到原则的保障,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据此申辩甚至伸张正义,but我们无论如何努力如何心平气和的去接受差异,去理解偏见,我们都没办法将他彻底消灭,他几乎是伴随着我们身体的发育我们精神的发展一起生长起来的,也就是说我们能做的只是最大限度的制约扼制他的野蛮生长。但是极其可笑的是哪怕只有四个人,哪怕只是为了这么一件小事,我们仍然不能很好的解决掉这个问题,我在想why,其实可能因为我们或多或少都在掩饰自己的内心最真诚的评价一件事的原则,我们仍然用偏见理解这个世界,但没人意识到自己得做法,总以为自己的标准具有普世的价值。例如作家,她的思维方式显而易见的收到了他群研究的他所关注的问题的影响,他不可避免地用自己地目光去审视去评价这件事,但是这在别人眼里就是过分地夸大事实,或者标榜自己,矛盾总是会有的,总是避免不了。所以原则不能用来解决原则所带来的问题,因为不可能。so,be a modest man ,shut up m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