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人性 大多数人都处于对人性一无所知的状态(而我就比较奇怪了,我的道德观完全建立在灰色地带)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 轻!易! 指责别人坐拥道德优越感的人,emm,清醒一点!!! 没有谁对谁错,一切都是那么刚刚好,刚好地呈现在大家面前,不是要大家指指点点,是让大家可做戏看,可当书读。
有人强烈谴责为Bob作分尸案辩护的律师,我只能说,我欣赏那些能够有能力有胆识为自己做出的选择潇洒地承担后果的人!他们选择做Bob的辩护律师,知道一定会背上骂名,甚至有可能输了相当于断送职业生涯,在明确这些可能后果,冷静分析形式判断胜诉败诉可能性之后,他们选择接下这个案子。他们也完全可以为了明哲保身不趟这趟浑水,他们在接这个案子之前已经是律师行业金字塔顶端的人物了,但是他们接下案子,并做无罪辩护,并且无罪辩护胜诉! 我可没办法轻易说出这是群见钱眼开的家伙!我要是律师绝对不会借这种案子!之类的话! 幼稚啊! 你要是律师,你根本当不到有人拿钱来聘你想让你见钱眼开的时候! 为什么总有人选择性眼瞎?做这一类对比的时候,说的好像自己有别人拥有的条件一样?!
不管是你决定明哲保身视金钱如粪土不接这案子,还是觉得基于判断分析有胜诉的可能性同时也受金钱诱惑接下这个案子。都只不过是对于同一事件的不同选择,既然是选择那就承担不同的后果!人生不过是各种选择,在面临选择,我可以做出这样的选择或者那样的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是做出一个好的选择或一个坏的选择,没有哪个选择比哪个选择更优越这一说。It's all about choice!when I faced it I can make this choice or that choice,but never make it a good choice or a bad choice.
3.关于主角
Bob出现的第一个镜头我只有一种感觉,这个人是块顽冰。
从分尸那一案来看,Bob杀人、抛尸的手法可以说是相当拙劣!这种级别的犯案完全是给警方送上门的案子啊。我们常说的serial killer kill people just for fun,或者说是为了满足某一需求,这种行为是自动驾驶模式,只要所有的时机成熟,开始有第一个受害者出现,就会有一批,模式总体固定,一般停不下来。而Bob就不一样了,他虽然杀了三个人,可是不算是serial killer。